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简章
烟台职业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学院地处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在校生17000余人,设有15个系部,开设50余个专业,涵盖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土建、交通运输、财经、商贸、食品化工等13个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烟台市主要产业、产品集群,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拥有三年制大专教育、“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预备技师培养等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模式。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0余个。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职业学院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南京理工大学。招聘计划共计57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等详见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或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认证书等),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4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12: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简章发布后,应聘人员登录(http:// 112.124.6.105/yzzp/manage/login)烟台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信息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报名截止时间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有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4小时后至11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到报名初审结果后至11月27日17: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9日9:00-17:00,地点为南京理工大学,具体地点于2019年11月27日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见附件2,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作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6)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包括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或“大学或高中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9)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学生处或团委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
(10)《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可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11)校医岗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1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版)。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三)学科面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均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高校进行,初步定于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具体时间在微信群中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面试资格。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试讲,非教师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或专业知识考核(答辩),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9〕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教育网、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及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及微信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如有剩余计划将再次发布简章,敬请关注!
本简章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hj. 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烟台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5-6927131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报名网址:http:// 112.124.6.105/yzzp/manage/login
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党员证明信
附件5.学生干部证明信
烟台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