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在当前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中,有许多市场能力强、带动脱贫效果好的扶贫产业项目,但是一些群众却对扶贫产业存在一些担心:一旦扶贫政策退出、优惠措施取消、扶贫干部撤走,有些扶贫产业很难经得住市场的考验。
【提出观点】
发展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重视培养贫困地区的内在产业发展动能,努力实现脱贫攻坚的成果效益最大化,“三农”工作才能取得更大进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石才能更加稳固。
【综合分析】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担心?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贫困农户自身产业发展能力不足,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短板;有的产业项目低端化、同质化问题突出,盲目跟风、不接地气,不能对接市场;一些扶贫产业的“外援”依赖明显,内生动力不足,过度依靠政府采购和人际关系认购,“人走业败”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产业项目辐射、带动能力不足,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不规范,扶贫效益不够明显。
归结起来说,一些扶贫产业面临的问题,在于贫困地区的自身发展能力相对薄弱,不足以支撑扶贫产业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过往的脱贫攻坚工作,让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为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好的开头并不是全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才能造福未来。产业发展能力事关脱贫攻坚的效益、效率,是下一步稳脱贫、防返贫,推动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对策】
一是重视培植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能力。扶贫政策从制定到执行,都应把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尤其是扶贫干部要善于“授之以渔”,既要尽心尽力助力脱贫攻坚,又不能大包大揽,而要有意识地把发展资源、创业能力、市场意识传递给贫困群众。同时,要重点培养一批优秀的产业发展人才,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深耕“三农”事业。
二是要采取措施巩固贫困地区已具备的产业发展能力。扶贫干部选派要相对稳定,形成“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有效衔接,避免“扶贫干部一走一换,产业项目就倒就塌”,把好的产业项目继续发展好。同时,对那些卓有成效的农企合作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应该认真梳理总结,形成制度性文件,严格执行落实,“固化”成产业发展能力。
三是要围绕两个主体涵养发展能力。贫困户是参与主体,要注重提升贫困群众的自主发展意愿,激发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参与氛围。企业是市场主体,各级政府要通过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好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引进来、成长起来的优秀企业。无论哪种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贫困地区基础差、底子薄,相应的产业抗风险能力更弱。相关单位应该因地制宜,推出产业保险等政策性举措,降低产业发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