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切实做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人秘〔2019〕208号)和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人〔2018〕39号)精神,2019年寿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9年寿县乡镇卫生院计划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6名,分别为保义镇开荒卫生院、正阳关镇建设卫生院、小甸镇李山卫生院、三觉镇瓦房卫生院、寿春镇九龙卫生院和窑口镇卫生院各1名。
招聘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健康等方面身体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之外,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过省卫健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与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日(不含双休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卫健委(国投大厦三楼335室)
(三)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岗位条件要求具备资格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已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四)报名人员填写《2019年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进行自我确认。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报名结束后,由县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2月11日至13日到县卫健委(国投大厦三楼335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组织统一笔试
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一)基础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得分按百分制折算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组织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县卫健委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后,分别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常设岗位,聘期4年,参加社会保险。
(二)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三)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
(四)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留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4年聘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应纳入县级医院统筹管理,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
八、有关事项
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委牵头实施,县人社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一)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规定及时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息查询。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县卫健委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4—3129653(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0554—4022359(县纪委监委)
0554—3129521(县卫健委)
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