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乡村振兴骨干力量,引导广大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济南市钢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8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农村工作,志愿扎根基层,奉献精神强,了解农村情况,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拟报考镇(街道)、功能区常驻户口;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学信网为准);
5.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群众公认度高,个人形象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选聘;
8.鼓励符合条件的本镇(街道)、功能区现任村“两委”干部参加选聘。录用后,身份任期不变,不签劳动合同,不占选聘职位,报酬待遇标准就高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委托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公司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1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1:00-12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1日11:00-12月25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
2.咨询电话:0634-5873007
微信号:15163445590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选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初审
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网上打印《济南市钢城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表》(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选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2月25日(8:30-11:30;14:00-16:00)到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南首)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语言理解及表达、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阅读理解,对农村工作的认识、工作思路方法及党建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报名缴费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视情况适当缩减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布。
(七)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由选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选聘岗位要求,向审查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4)《济南市钢城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表》1份;(5)《应聘济南市钢城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诚信承诺书》1份。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谈吐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钢城区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布。
按照选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选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九)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水平等方面情况,重点是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录用
录用选岗:选岗工作由各镇街、功能区组织实施,选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现任村“两委”干部不参与选岗)。应聘人员与现任村“两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选岗时需进行回避。因放弃选岗造成的人员缺额,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管理及待遇
1.“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纳入区“村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也可担任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500元/月(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有每年1700元取暖费和每年增长本区最低工资标准增幅的工资额。
2.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经镇(街道)考察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进入“两委”班子的,解除劳动合同,报酬待遇就高执行,发放渠道不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选聘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634-5873099。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钢城人才超市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选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