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总工会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甘总工发〔2018〕70号)和《张掖市总工会关于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张工发〔2019〕4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甘州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甘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5名,其中:工会组织员15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0名。
(一)工会组织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州户籍毕业生,并持《就业报到证》按规定报到注册的未就业人员。
5.对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网络工程和办公软件操作的优先考虑。
(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具有甘州区户籍,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63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熟悉劳动法规政策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或在企业(单位)长期从事工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退休人员;熟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兼职退休工会干部;劳动保障部门、司法部门的退休干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工会岗位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甘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滨河新区人民公园东侧甘州区总工会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8212530、8235625联系人:马心鹏
(3)报名须持证件。
工会组织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离职(退休)证明(文件)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资格审查。由区总工会和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考试。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最少不能低于1:2。若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1:2比例,递减取消相应招聘名额。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通知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包括:
(1)行政综合能力,占笔试总分30%,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工会工作相关知识,占笔试总分40%,主要内容为党的工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会基础知识及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及其应用。
(3)公文写作,占笔试总分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水平。
4.面试。按照每个职位应录取名额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到区总工会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考生气质、问题解答、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5.总成绩的核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6.体检。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数,由甘州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工会组织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体检,参考上述两个文件执行,以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工作为准。若体检结果相关指标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7.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征求意见、走访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考核和职位工作要求以及与人交往、联系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制定计划、监督检查等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考察。若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8.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甘州区总工会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人员待遇及管理
1.所聘人员均为区总工会临聘人员身份。工会组织员与甘州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张掖市甘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含需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按月发放,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与甘州区总工会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标准由区总工会按照工作性质与所聘人员协商确定。
2.被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聘期的管理按《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甘总工发〔2018〕70号)执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聘期的管理,除按《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外,还要按张掖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工发〔2017〕69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等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即时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报考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各种费用由区总工会承担。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总工会组织实施,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区纪委、监委对考试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8212530(甘州区总工会)
监督电话:0936-8254433(甘州区纪委监委)
0936-8861901(甘州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