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平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西平县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6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计划招聘教师46名。其中语文3人;数学10人;英语3人;物理10人;化学4人;生物4人;政治4人;历史4人;地理4人。(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报考职位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
5.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举止大方(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
7.大学期间受到院校处分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及有关事项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7:30---11:30(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2020年尚未毕业的应届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0年西平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需在2020年7月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毕业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如果没有按时间要求取得相关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和考试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报考西平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拟聘用岗位,取消聘用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果没有符合改报条件的岗位或不同意改报的,退还报名等有关材料。
4.考试等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微课内容(教材版本详见附件3)为相应学科(具体内容临时抽取),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知识和随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及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果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拟聘用人员中西平籍考生可不低于80%。
5.其他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的,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个拟聘岗位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考察方案组织实施(考察方案另行制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流动。
本实施方案由2020年西平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51712
2020年西平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