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经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共计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雷州市附城卫生院(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招聘5人,雷州市乌石卫生院(雷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拟招聘5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雷州市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包括农村卫生订单定向等方式免费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卫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志愿到雷州市乡镇卫生院工作。
2.符合岗位基本要求,所学专业应与从事岗位一致或相近。
3.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雷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29日至31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在雷州市卫生健康局五楼党员活动室(雷州市市区群众大道07号)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须双面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交招聘单位贴准考证用)。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2月2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2020年1月6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6日至8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雷州市卫生健康局五楼党员活动室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759-8851844。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面试由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州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1.面试公告和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雷州市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leizhou.gov.cn)中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能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雷州市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leizhou.gov.cn)中公布。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雷州市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leizhou.gov.cn)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入编、增人、聘用和工资报批等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州市卫生健康局统一报雷州市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二)上岗退费的标准、退费时限及经费来源
聘用人员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为8000元,申请人到岗工作后,由雷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分4年逐年退补学杂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招聘公告、面试公告、围面试考生名单、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雷州市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leizhou.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759—8853438、8851844。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