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沙区卫生健康局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所需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下午17时截止,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考生需填写《2019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地址:nansharencai3 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均需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张三”,并在邮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报名的,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开考前2个工作日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等于3:1时开考,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社会关系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南沙区编外人员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66883641)胡先生、(020-66882549)陈先生(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