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定镇人民政府临时辅助用工人员10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协助执法队员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城管职责内的各项工作(本岗位需要24小时值班,有夜查任务,适合男性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5米;
5.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户口;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7.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322室。
(三)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大兴区安定镇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1份;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提示:照片背面务必填写姓名)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应聘上岗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待遇:签订合同后,工作待遇按照安定镇临时辅助用工标准执行。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80231151,郝爽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大兴区安定镇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