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招聘纪检监察机关特勤看护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公安局、市财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驻纪联发[2019]2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审查调查看护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平舆县拟公开招聘特勤看护人员30名,由平舆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招录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实施,具体招录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录总数为30人,其中男性复转军人20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人(男、女各5人)。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驻马店市各县、区常住户口;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3、现任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勤看护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特勤看护人员报名工作由平舆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名时现场采集相关信息,不允许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如未达到开考比例(1:2),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平舆县文化路26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退伍士兵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提交《2019年平舆县招聘特勤看护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本人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6张。
(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特勤看护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平舆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留取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复印件;
3、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当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三)笔试
此次招聘特勤看护人员笔试工作由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笔试原始分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此次招聘特勤看护人员面试工作由平舆县由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原始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员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此次招聘特勤看护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进行,增加毒品尿检项目。
(六)考察政审
此次招聘特勤看护人员政审工作由平舆县公安局负责。考察政审按照确定的招聘条件,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各种原因导致缺额的,从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
(九)其他有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不按通知要求进行的,缺一项即视为自动放弃。
六、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1、对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
2、对违法犯罪、严重违犯工作纪律的,不能履职尽责,业绩低下,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特勤看护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1、特勤看护人员的工资、服装、办公、执勤补助、岗位津贴、未休假补助、奖励及生活保障等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
2、特勤看护人员的工资待遇比照平舆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月2700元,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