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第一批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医院(http://www.njjnyy.cn)以及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jnhrm.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20年第一批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以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按岗位信息表要求。
4、2020年毕业生需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2、岗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1日11:30
(2)报名方式及流程: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人才管理→应聘入口→会员注册、登录→职位招聘→相应的岗位→申请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25-52087071、025-52087030、025-52087080
(4)报名帐号与身份证号关联,同一账号对应一名考生,请勿替他人代报名。造成的信息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初审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六上午半天工作,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我的简历”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17)146号)。登陆报名系统中“我的简历”,点击准考证栏下面的“点击支付”,进行缴费。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16:00
5、准考证打印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可登录南京市江宁医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方式: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人才管理→会员登录→我的简历→点击表格中准考证栏目下面的准考证号码→弹出准考证打印页面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2月5日开始至2020年2月7日都可打印
6、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前,人事处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通过南京市江宁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于笔试后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合格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
五、体检及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025-52087071、025-52087030、025-52087080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08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