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乾安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用人之需,经乾安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乾安籍全日制本科学历大学生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名,报考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乾安县常住户口(户籍落籍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6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1日―2002年1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月6日为准(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报考人员一旦录取后,要主动服从岗位分配,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认领,按退出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委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1日、12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四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U盘),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证件同版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且与电子版报名表中照片同版一致)。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考生如有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60元/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及发放地点:以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之窗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范围。
2.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之窗公布。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前60名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1:3比例范围内如最后一名成绩有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及格分数线。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将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之窗进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2.体检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期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然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2.被聘用人员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监管,统一调配,进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每次续签不超过三年。
九、相关待遇
通过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新聘用的人员薪酬核定标准参照不低于新入职同等条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60%进行核定,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乾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8-8238282
(二)监督举报电话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438—8234396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