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市社会主义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配交流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会2019年第2次会议审定批准,同意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市社会主义学校)面向资兴市在编在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2名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计算时间为1979年1月16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且毕业证、学历认证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要求:不限。
4.服务年限要求: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现工作单位已满服务期限。
5.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如未满三年,以参加工作实有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8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止(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中共资兴市委党校教研室(求是楼五楼505室)。联系电话:0735-3324392;18175511321(李自力老师)
4.公开选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市社会主义学校)负责实施。根据选聘工作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打印的《2020年中共资兴市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承诺书(附件2,一份);
2.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
4.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5.现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并注明服务期是否已满。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内容为政论文章写作。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1月18日下午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资兴市委党校求是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与符合条件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聘职数。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20年1月19日;面试地点:资兴市委党校求是楼3楼教室。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党校教育教学相关内容。
5.面试评分标准。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由面试评委组确定。
6.面试的组织。由资兴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为考察对象,考察采用百分制,由资兴市委党校在报名前制定量化考察方案,按考察得分的2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及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资兴市人社局和资兴市委党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市委党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委党校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审核,报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级组织人社部门岗位聘用的有关要求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各环节选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察后,在体检、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可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市委党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三、监督与纪律
选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0728。
四、选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委党校:0735-3324362手机:18175511321(李)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