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珠区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1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辅助和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辅助工作。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岗位一(招聘4名)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管理专业的优先),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较强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岗位二(招聘4名)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有焊工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驾驶证并有驾驶经验者、具有文字写作、数据处理与办公室内务工作经历,或有街道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岗位三(招聘3名)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4)具有良好的工作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同等条件下有街道管理工作经验或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星期四)起,至2020年1月17
日(星期五)止,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
(1)岗位一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大展一街56号二楼,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市场监督管理所。
(2)岗位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
事处二楼201室城管执法队办公室。
(3)岗位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
事处四楼来穗中心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笔试合格者(不低于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不足1:5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视实际需要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洲街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