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统计局关于招聘基层统计服务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统计服务工作者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35周岁以下,有统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宁津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宁津县户籍;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统计服务工作者13名,每乡镇(街道、开发区)各1人,经济、财会、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孕产期、哺乳期慎重考虑此工作。
三、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协助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协助指导本乡镇(街道、开发区)“四上”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本乡镇(街道、开发区)及辖区内“四上”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助健全本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协助组织完成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协助完成走访调研企业、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协助完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人口、农业等大型普查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1月30日8:30-17:30。
报名地点:宁津县东环与南环交叉路口建设银行东临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2、学信网学历证明;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2张1寸近期免冠蓝色底版照片;5、包含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6、简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有恶意填写不实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100分)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及统计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津统计公众号公布。
3、面试(100分)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宁津统计公众号公布。
4、综合成绩及公布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宁津统计公众号公布。
六、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薪金待遇为310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招聘相关信息、通知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宁津滨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95348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