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犁州歌舞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伊犁州党委编委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相关内容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艺术事业,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2020年伊犁州歌舞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7、报考人员学历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伊犁州歌舞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0名。其中:编剧2名、声乐1名、主持人3名,舞蹈演员16名,器乐演奏员7名,舞美设计1名。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伊犁州歌舞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查阅及下载地址:伊犁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l.gov.cn/).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2月21日19:00分。
(3)报名地点:伊犁州歌舞剧院(伊宁市民主路10号)联系电话:0999-8023623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岗位名称。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本人所交材料不齐或填写错漏,造成报名信息与现场审核不相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凡谎报个人信息或使用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伊犁州歌舞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有工作经验者需要提供2年以上工作证明和工资传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发现应聘者的条件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我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时间:2019年2月24日,以准考证发放时间为准,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包括理论基础,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
1、面试入围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不含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招聘1-2人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试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知识问答、专业测试、才艺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名认可,并张贴公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6、笔记、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20年伊犁州歌舞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并将《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一并报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待遇
1、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实行6-12个月的试用期。
3.待遇:受聘人员为非实名编制聘用,根据当年编委批复的非实名编制数量和财厅拨付的非实名编制人员经费情况,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3、有下列情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伊犁州歌舞剧院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