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正确?
A.甲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甲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3.下列情况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回避规定的是:
A.甲是市教育局局长,其侄女担任该教育局人事处科员
B.乙担任其家乡所在乡的乡长
C.丙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该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民警
D.丁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与调查一企业涉嫌偷税案,其子任该企业的经理
4.下列表述的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A.甲与女朋友相约一起自杀殉情,在互相告白后,甲按事先的商定勒死女友,后由于女友死相很惨,甲很害怕决定不自杀了
B.乙,13岁,自小因为母亲的离弃而受到同村人的嘲笑,心理严重扭曲,在村里人共用的水井里下毒,共毒死村里二十多口人
C.丙偶遇一个14岁女孩,在征得女孩的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D.丁在回家的途中遇到路人遭抢劫,冲上去将行凶的人打成重伤
5.有句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B.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平等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不受法律限制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可不制作调解书。A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B项错误。
检察院认为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抗诉。C项错误。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而不能再制作调解书。D项错误。
故本题选A。
2.【答案】A。解析:行政区域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这些都必须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其法律程序包括: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②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③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④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故本题选A。
3.【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故A项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C项所述情形不必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项排除。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D项排除。故本题选C。
4.【答案】A。解析:A项属于被害人承诺,但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可承诺的范围,承诺无效,故甲构成故意杀人罪。B项乙不满14岁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C项中的女孩已满14岁,不属于幼女,且为自愿行为,不构成犯罪。D项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A。
5.【答案】C。解析:古代社会中支配权的客体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A项说法错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B项说法错误。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人人生而平等,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C项说法正确。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律必须体现和保障自由,从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因此自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界限内行使,不得逾越。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