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关于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公益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协管员公益性岗位30名(男24名、女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条件家庭相对贫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年龄:女18至35周岁,男18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乐山市金口河区向社会购买服务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提供服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18日。
2.报名地点:金口河区社保服务中心
3.联系人(电话):冯露梅0833-2717635;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2张。
(3)提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报名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资格审核、体检及签定劳动合同。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用人要求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与体检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事项
对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