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汾口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二)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学专业毕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爱岗敬业,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2月15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村社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中心会计招聘人选。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下午5:00止。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汾口镇人民政府农经站报名(309室)。
(三)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由我镇组织,笔试题由镇组织室统一命题;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数100分,占总分50%。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我镇组织,面试题由镇组织室统一命题。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数100分,占总分50%。
(五)体检:根据报名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以往工作学习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党委会研究后,拟录用名单公示3天。
(八)聘用:公示无问题后,办理录用手续,参加淳安县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会和统计专业上岗培训。
三、工资待遇
1、享受汾口镇自聘工作人员统一待遇。
其他
住宿自理;
2、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淳安县汾口镇人民政府,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13750859437;13750804756;
联系人:郑先生;方先生
汾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