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非现场接触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咨询电话: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0770-2216803。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7.有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
8.优先挑选驰援武汉医务人员或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2月28日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5日。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2020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以下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fcwsj2 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正式录用前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网上面试、考察聘用
2020年3月上旬,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依据,考察期为10天。考察期满,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考核材料,并根据其表现情况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拟聘用正式人员名单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