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20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合理补充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缺额,并为即将开办的县第四幼儿园配备师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农村基层学校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为城区幼儿园补充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城区幼儿园专业教师30名。
公开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方可公开选招,达不到1:2时,按比例调减选调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育教学工作者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正式在岗教职工,或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正式在岗教职工。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近三年(2016-2019学年度)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有一次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
(2)参加工作以来,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出现合格以下等次的;
(3)因违纪违规受到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4)2019年度内因违纪违规被学校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2019年度一学期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产假除外)的;
(6)"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的项目人员。
三、选调流程
本次公开选调在"泾川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2020年3月2日至3日)
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泾川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1份;
2.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二吋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公示名单(2020年3月4日至6日)
由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三)组织说课和专业能力测评(2020年3月9日)
(四)审定、公示公选结果(2020年3月10日至12日)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政府审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选调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城区幼儿园工作,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测评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说课+专业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综合成绩按"说课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评×60%+加分项成绩"计算。所有参选对象必须参加说课和专业能力测评,有一项放弃或成绩为0分的,不予选调。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排序。
(一)说课。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每个参选人员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说课内容(由评委在语言、计算、常识教材中命制说课题目),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计分办法: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参选人员说课的最后得分。
(二)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60%(满分100分),分别测评参选对象音乐(包含声乐、器乐、舞蹈三项)美术、手工制作技能,每名选手应试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音乐测评参选对象的声乐、器乐、舞蹈水平(每项满分20分,3项共60分)。参选者自选曲目、乐器,展示声乐(清唱)、和器乐、舞蹈水平,每项测评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美术测评简笔画绘画水平(满分20分)。由测评小组命题,参选者随机抽取,要求在5分钟之内完成。
手工制作测评剪纸或手工制作能力(满分20分)。由测评小组命题,参选者随机抽取,要求在5分钟之内完成。
专业能力测评过程中,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分别对参选对象的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绘画、手工制作技能现场打分。计分办法:测评完成后,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参选人员专业能力测评的最后得分。
所有人员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均现场公布,并由参选人员签字确认。
(三)加分项。加分项设置:
(1)综合奖类。2015年以来获得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的分别按5分、3分、2分计入测评总得分,同一年获得的同一类奖项按最高级别计1次,不累计计分。
(2)其它奖类。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分别按3分、2分、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被树立为省、市、县级农村骨干教师的,分别按2分、1.5分、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同一名称奖项按最高项只计一次)。
(3)在梁河、黑河、红河山区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3分。
(4)加分项最高计10分。
五、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在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全程监督。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凡弄虚作假查实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本人或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单位,同时追究参与作弊的单位负责人责任。
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