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市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拓宽吉林市市属开发区引才渠道,解决开发区高层次人才短缺难题,根据《吉林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吉市编字〔2019〕16号)、《吉林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市组通字〔2019〕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所属事业单位3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引才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2年以上省级以上开发区机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0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三)报名地点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东侧大厅。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吉林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3.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
(五)资格审核
1.由食品区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食品区人事部门汇总报名人员名单,食品区党工委召开会议对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后,将报名登记表、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3.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对人员名单、条件进行审核后,将报名登记表反馈到食品区人事部门。
(六)相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必须与所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4、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机关参加工作的经历,主要审核是否具有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聘用文件、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引才方式
引才方式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食品区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反馈名单,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不设及格分数线,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3.由食品区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考察考核结束后,食品区党工委召开会议,根据面试成绩、考察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单、考察考核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五、体检
由食品区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六、公示
在江城日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出具吉林市人才引进认定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凭吉林市人才引进认定表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每个环节如有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八、引进人才政策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才要求在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1.编制待遇:给予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按照食品区现行薪酬标准确定。
九、政策咨询电话
食品区联系电话:0432-64119019。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