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3名(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1985年3月3日以后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1990年3月3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能适应乡镇24小时值班、特殊时期5天4夜工作。
3、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资料:《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至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g4511200 163.com;咨询电话:0763-68306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对拟招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和实操考核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佛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佛冈县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6830610。
高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