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0名编制外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简章
经库尔勒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为库尔勒市便民警务站公开招聘200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准备好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文件夹压缩包)通过网络发送至报名邮箱;后续相关程序请考生随时关注官方网站,具体安排以电话通知和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10日至200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5、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不限;
6、族别条件:族别不限;
7、性别条件:工作性质要求为男性;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9、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报考条件具体详见《2020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0名编制外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库尔勒市在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
(2)现役军人;
(3)前期在库尔勒市招聘时解聘、辞职、辞退、开除、同岗位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受过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9)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10)有吸毒史的;
(11)配偶、直系亲属中有犯法律规定情形的;
(12)配偶、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3)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犯罪活动被判刑的;
(14)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报名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1、请考生于2020年3月17日起将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通过网络发送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2、考生需准备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退役军人退伍证(以上资料均为电子版文档、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度);
请考生将以上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文件夹添加压缩包+姓名)通过网络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只能任选其中一个)755276706 qq.com;1837143492 qq.com;
3、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的方式和时间根据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通知和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退役军人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20年库尔勒市招聘便民警务站编制外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四)体检、考察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五)公示时间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工作进程,完成招聘程序随即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0名编制外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等环节。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八)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调剂。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996-2168521
市公安局政工科0996-2202166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996-2168625
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简章》,不明之处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