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教科局关于教科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解决全县乡村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就业工作要求,经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7名,安排到农村幼儿园托幼岗位工作(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崇信县户籍(若为户籍转入的,转入时间必须在2020年3月1日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5.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
6.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存在失信等不良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20年3月19日至31日(每天8:30-18:00,不含公休日),到县教科局205室报名。届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1份(附件2)。若委托他人报名,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教科局共同抽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超过27人,则不进行笔试测评,直接进入公示环节。若超过27人,则进入笔试测评环节。
(二)笔试测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等事宜视疫情防控另行通知。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笔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崇信门户网站、崇信县人社局和崇信县教科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县教科局根据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工作岗位。同一岗位录满后,报考该岗位的未录取人员须服从岗位调配,若不服从调配,则取消资格,空岗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岗位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在上岗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从业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二)招聘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招聘人员自主择业,不再续聘。
(三)招聘人员从业期间劳动报酬每人每月232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1520元,按季度发放;用人单位岗位补助800元,按月发放。
(四)公益性岗位上岗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招聘人员按季度自行缴纳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统一缴纳。
(五)支企生、见习生和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待遇不得同时重复享受。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为准。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