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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一五”计划的156个重点项目。1998年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2020年6月,承载着新医人百年梦想的雪莲山校区正式启用,标志着学校驶入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快车道”,开启了建设西部乃至全国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下设22个院部,开设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教育为主,其他学科并行发展的结构与布局。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项目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3个、自治区研究所24个、教育厅重点实验室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在不断地教学探索与发展中,学校现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6个,其中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4个;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58‰;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数量连续十年蝉联全疆高校第一。
学校共有实习实训基地68家,其中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隶属附属医院6所。
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连续三届荣获中国医学人文大会“人文爱心医院”称号,在“2019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100强”排名中位居第54位。
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是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
第三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是自治区肿瘤防治中心与自治区癌症中心,是国家级肿瘤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第四附属医院(附属中医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
第五附属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是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微笑行动”定点医院,国家卫健委颁发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医疗机构。
第六附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及研究中心。
第七附属医院(第七临床医学院)是国家心脏中心新疆心血管中心、国家肿瘤中心新疆分中心两个重大建设项目成功落户新医大。
第八附属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是自治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自治区结核病研究所。
学校临床教学及实习基地集中了全疆优质资源、优势凸显。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人,其中教师岗62人,实验岗7人,其他专技岗4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待遇
被我校录用的考生,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硕士研究生基本津贴为每人每月4000元(不含基本工资及其他待遇)。
特聘制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一事一议;特聘制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年基础津贴100万~4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300万~100万元、社会科学类80万~30万元;纳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每年60万~40万元(税后),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20万元、社会科学类20万~10万元。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待遇见附件8。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教师岗位、实验岗位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其它岗位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八)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医学类岗位的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考生报名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须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19:00(京时)内将报名材料相关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考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件8)《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9),填写《申报书》并将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后以“高层次人才-报考学院-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jmursc@163.com。
(二)硕士人才考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岗位编码以A、B、D开头的岗位)
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考生姓名-资料名称”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学院-岗位编码-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附件6)。纸质版报名材料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1.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3)。“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8.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0.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类岗位考生需提供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关于择业期内工作情况的说明》(附件7)。
11.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采用绿色通道。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
八、资格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考核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核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分为:
1. 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环节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此项不进行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照《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相应层次认定的依据。
3.考察(含考核)。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含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二)硕士人才岗位的考核(岗位编码以A、B、D开头的岗位)
1.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以A和B开头的岗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考核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2.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以D开头的岗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3.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岗位编码以D开头的岗位)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面试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岗位编码以A、B开头的岗位)
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岗位编码以D开头的岗位)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试工(岗位编码以A、B、D开头的岗位)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岗位编码以A和B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2.岗位编码以D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试工×3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高层次人才岗位: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考察(含考核)×30%
十、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咨询电话
0991-2110072(李老师、樊老师)
十六、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的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疆医科大学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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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事业编考试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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