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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27 18: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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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柯城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其中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53名,柯城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8名,柯城区妇幼保健院5名,柯城区医共体分院2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文):

一、招聘范围、计划与条件

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等详见《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柯城区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衢州市荷三路231号柯城区行政中心8号楼)。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2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基础上报考的,应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附件3)。

注意:(1)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4月3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3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3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3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4月3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从事工作岗位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执业证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社保缴费记录(需体现缴费单位)为准,若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3)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衢州市柯城区人事考试委托书》(附件4)。

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区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考试费用5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紧缺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2开考,其他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因缴费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

笔试均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护理”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领取面试通知单1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小数点四舍五入),入围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拟聘用公示公告发布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三、疫情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健康码”绿码但是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当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为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4.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近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者,以及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等健康管理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四、人才政策

柯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下列政策:

1.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0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50万元左右)。“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内给予每人3万元生活补助。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5万元左右),三年内给予每人1.5万元生活补助。

4.新引进到医生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购房补助按相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5.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新引进人才,按照人才层次分别给予省级领军3000元/月、市级领军2000元/月、区级领军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6.对新入选市“115 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人员,三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 5 万元、2.5 万元、1 万元人才津贴补助。对入选区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各行业人才,荣誉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人才津贴。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柯城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和柯城区妇幼保健院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

2.按照柯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除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为管理岗位外,其余岗位均为专技岗位。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

3.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4.本次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为同一时间,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笔试内容可能会出现填空、判断、单选、多选、问答等题型。

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且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将所需报名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5.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在报名过程中,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

7.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

8.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柯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454。

10.对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招聘联系电话:

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0-3393720;

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0570-8560186;

柯城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0570-8770061;

柯城区妇幼保健院:0570-8035166;

柯城区医共体分院:0570-3037330;

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网址: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11.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说明.doc

4.衢州市柯城区人事考试委托书.doc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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