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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聘17人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4-17 0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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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特色新型重要智库,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厅级。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及山西实践研究;对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改革开放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围绕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论证。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019 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4月。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  4月23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23日24:00至4月24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转入一般性应届毕业生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但对于招聘单位确有需求的岗位,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生源地为山西省的,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5月7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的,可于5月23日前就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7日至5月23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5月22日或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19 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素质。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将本单位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0351-7850223  7850221         

  监督电话: 0351-785031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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