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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5-21 22: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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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50人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50个招聘计划。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1日9时至6月2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市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日17时。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4日12时。

3.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4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998332(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营口市教育局官网。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限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原件。

进入面试范围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

1.按照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各岗位具体面试内容等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及录用程序

1.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分项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确定岗位

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单位(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

3.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凡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人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为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教师10名。应聘者需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7日至2003年5月27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yksjszp@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9时—5月28日17时

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报名电子邮件无效。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后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2)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

(4)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报名相关要求:

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材料内容命名,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ksjszp@163.com。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因逾期或材料发送邮箱错误导致未能报名成功,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本次招聘公告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开展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反馈考生,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初审情况,确定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职证明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市教育局将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职业认知、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共3道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六)体检及录用程序

1.体检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分项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凡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岗位聘任根据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岗位空余情况进行。如空余岗位充足,新招聘人员可按照原单位已聘任的岗位聘任;如空余岗位不足,新招聘人员按照该校岗位聘用方案竞聘上岗,根据竞聘结果进行聘任。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1.请考生密切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以上网站发布。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7-2998332

纪律监督电话:0417-2998302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2021年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3: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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