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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1-07-09 1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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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1985年7月6日以后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符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详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 www.nxcy.edu.cn)、宁夏公共招聘网(网址: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com/)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 nxcy.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点击 “网上报名”后,进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8:00至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18:00。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注册。

(2)登录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应聘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3)上传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305*215像素。要求照片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本人对上传的照片质量负责,系统只提供基本校验功能,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及成绩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类别和报考职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

(5)提交审核等待招考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6)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

(三)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可在网上报名系统里查询初审结果。

2.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公布。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导出双面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

4.岗位要求的相关企业工作经历(包含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

6.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学院官网下载双面打印,签字)。

8.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1份,供笔试身份核验、面试身份核验时使用。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超过1:5(含5人),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5,将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增加的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及写作等;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研究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4)通过增加笔试按照1:3确定面试人员时,因放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增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

2.组织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将提前一周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和打电话、发布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考生须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面试,时间共计25分钟(15分钟试讲课,10分钟回答问题);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考查面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公示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总成绩计算

试讲成绩占总分70%,回答问题占总分30%;如总分出现并列,试讲成绩高的名次在前;如试讲、回答问题及总成绩均为并列,将通过加试环节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阶段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2、考察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和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审核,党委会议研究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自治区教育厅党组研究审定后,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后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五)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951-5096573 、5096572,2075893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96581

附件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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