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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76号)、《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9号)及《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86号)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为做好琼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报考条件及名额详见附表《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2021年10月1日为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命题、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和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qsqzf.haikou.gov.cn/)上向社会发布,发布7天。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考生可登录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报名时间:7天,自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2∶00。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83)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表内岗位编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和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根据学历层次(大专及以上,包括高职)须上传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高校毕业生士兵还须上传整本退伍证。海口市建档立卡脱贫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家庭基本情况页、家庭成员页及建档立卡所在地镇政府脱贫户证明。报考区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综合协调室的考生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上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高校应届毕业生及脱贫应届毕业生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该类人员务必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3.资格初审。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11月9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11月9日17:00准时关闭。
报名后招聘岗位的岗位数与报考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防疫工作具体组织另行制定方案,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为准。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3天)
3.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根据学历层次(大专及以上,包括高职)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网站打印)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士兵还须提供退伍证。海口市建档立卡脱贫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及建档立卡所在地镇政府脱贫户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参保记录证明。报考区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综合协调室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聘用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区招聘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琼山区人社局报区政府审批,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聘用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服务期限
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及琼山区委、区政府《琼山区关于干部借调和干部调动管理办法》(琼山党发〔2017〕3号)有关规定,报考者被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内服务满五年。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819268、0898-65821036
监督电话:0898-6582703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
附件1: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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