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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阳市公安局关于邓州市、方城、镇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邓州、方城、镇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阳市邓州市、方城县、镇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邓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招聘人员均为男性,其中退役军人60名。招聘岗位为邓州市公安局特殊警务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方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0名(含退伍军人35名)、女性10名。招聘岗位为方城县公安局局直警种部门和所属派出所(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镇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其中男性19名,女性3名。招聘岗位为镇平县公安局所属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德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邓州市公安局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方城、镇平县公安局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招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解聘的;
5.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或者看护队员工作辞职的,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申请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8:00,报名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2022年南阳市公安局关于邓州市、方城、镇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尺寸为130×160像素,大小为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报名前,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要全面了解职位要求,报考岗位要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2.网上缴费
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初审的即可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缴纳(微信、支付宝、网银均可)。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两份,招聘中资格确认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3.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按照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试公告要求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试、面试人员,需在体能测试、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结束后需要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生参加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能测试。比例达不到3:1时,全部参加体能测试。笔试环节有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标准执行。
4.资格确认:拟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在体能测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参加资格确认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6.因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能达到与招聘人数2:1面试比例时,从报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试。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聘用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4.体检费:按照体检项目和医院收费标准确定,由参加招聘人员个人承担。
5.逾期不能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6.因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1.考察政审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2.考察政审的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聘人员条件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政审的、政审出现作假现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到岗后实行半年见习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聘用单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和考核。
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待遇按辅警岗位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ensheju.nanyang.gov.cn);南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nanyang.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发布;同时在邓州市、方城、镇平县公安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所预留的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规违纪事实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南阳市关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在招聘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核酸证明等。参加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应当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场所码、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
4.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南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377—61226028
监督电话:0377—61220187
邓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377—62783222
监督电话:0377—62783034
方城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377—61236981
监督电话:0377—61236617
镇平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377—61237806
监督电话:0377—612376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61-3039039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南阳市公安局关于邓州、方城、镇平招聘辅警职位表.xlsx
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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