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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79人公告(2023年第一批)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1-11 2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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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三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与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次公开招聘46个岗位共79人,其中医药技人员62人、护理人员13人、管理人员4人。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将分批分次进行。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及同期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陪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需求相一致)。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规定认可的其它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计划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15时。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zsyyzp.ehrel.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医、药、护、技及科研岗位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医院招聘平台通知公告栏。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线上面试者应按指定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完成线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医院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

2.考试考核。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初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面试初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

面试复试由医院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网站(http://zsyy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71-88393517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1-87871332

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023年1月10日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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