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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83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可在温江教育网(https://www.wjjy.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职业院校应聘人员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82号)有关要求执行。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7:00。
2.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2:0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5.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8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且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请务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有何特长”栏填写本人已取得何种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可于毕业前取得何种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 “具有学校(幼儿园)任教工作经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 “个人简历”栏填写本人任教单位、起止年月、学段学科等情况。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中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开考比例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3年3月23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8日(周六)上午(暂定,具体时间、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等相关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后续环节有关招考工作具体事宜均在此平台公告)。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厦60225房间,咨询电话:028-82668569),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原件校验及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应聘有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明确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为准。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2.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一起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一)聘用。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选定聘用单位过程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驻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问询政策性加分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266856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2023年4月8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参加事业编考试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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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厚职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义,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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