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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3〕30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 “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县各学校学科教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3名。为确保“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全县安排中央“特岗计划”指标43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
1.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7月1日8: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
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市场(册亨县高洛街道龙界社区15号地块)。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县教育局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审的,报名信息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道德与法治、音乐(含舞蹈)、体育与健康、美术等8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和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7月25日,上午8:00进入考点,听候指令进入候考室,面试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请报考人员关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的发布。
2.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在州内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岗位),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4日上午8:00,报考人员根据发布的体检人员名单到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集中,前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请报考人员关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的发布。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
(七)公布名单与(选岗)签约
1.公布名单。经体检、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2.选岗及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3年8月21日组织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进行选岗。选岗分学段学科岗位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选岗结束后签订聘任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对于报名时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若在2023年8月21日17:00前不能提供与报考学科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不能签订聘任合同。
3.档案投递。本次新聘用特岗教师的学籍档案须于2023年8月21日前提交到册亨县教育发展中心档案股(档案股联系电话:0859-4210655)。
4.岗前培训及报到。由州、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3年9月1日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入职审查不合格、放弃或不能签订聘任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导致出现空缺名额的,报省、州同意后,按本学段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递补;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全县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册亨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教育局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县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纪律监督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859-4214278。
七、注意事项
本次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册亨县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县教育局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59-4211713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册亨县2023年“特岗计划”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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