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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94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9-07 19: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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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所属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是省属三甲综合医院、山东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急救中心。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重点专科、省精品特色专科等32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6个;设有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科研平台。医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滨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bzmc.edu.cn/)和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byf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岗位
 
  此次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在系统开放的时限内,报名人员可登陆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zzrs.byfy.cn/)报名;系统未开放时,可按照要求发送个人简历至报名邮箱(byfygkzp@126.com),发送简历后拨打报名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22日17:00。
 
  报名人员登陆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点击“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zzrs.byfy.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9月21日17:00。
 
  医院在招聘系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自行、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未通过者按照退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保存后可重新选择岗位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截止后均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2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4.报名系统需要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学校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或毕业论文等其它具有效力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13日;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通知在医院官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医院网站(http://zzrs.byfy.cn/)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而耽误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医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医院官网(http://zzrs.byfy.cn/)公布,不单独通知本人。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现场确认及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医院官方网站(http://zzrs.byfy.cn/)另行通知,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未携带者禁止参加考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考察,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在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医院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43-32565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
 
  监督电话:0543-325650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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