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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中共黔西南州林业局党组研究,并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为确保公开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黔西南州林业局人事科,具体负责考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考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的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考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详见《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截至2023年9月19日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5.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或立案调查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考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林业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发布公开考聘方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08:30至9月22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线上报名程序如下: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及对应扫描件一起压缩打包后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职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号码:qxnlyjrsk@163.com。
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需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近3年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须提供自动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6)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
(7)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职称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资格初审
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反馈给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该职位考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黔西南州林业局六楼人事科(610)办公室
(注: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提供代领委托书、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方式: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7日(下午14:30-16: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进行挂网公示。
2.资格复审
(1)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近3年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原件;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须提供自动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原件;
(6)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职称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须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经体检医生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黔西南州林业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林业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具体工作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为考察政审对象。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林业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林业局页面)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按程序上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对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考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9-3111092(州林业局人事科)
联 系 人:王换鑫(15367491723)
监督电话:0859-3223673(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 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黔西南州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黔西南州林业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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