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丰县政务服务办及行政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13名编外工作人员。根据用人要求,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派遣至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办事大厅导办员)12名;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咨询台导办员)12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讯相关专业;
(2)具有专业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维护管理能力,熟悉常用服务器设备,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
(3)工作岗位适合男性,有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3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夏超华,联系电话:17379436100;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政府购买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科目:(1)综合受理考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网络维护岗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
(1)综合受理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网络维护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六)体检
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拟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与待遇
1、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待遇
试用期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录用后,人员待遇为230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五险”(不含工会福利、延时服务加班费)。
(十)其它
本《公告》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205155、17379436100。
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