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工作经验,熟练运用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微生物检测技术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有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应在3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2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至电子邮箱。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发至nycdcliuy 163.com。
(四)其他事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2、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表项,并上传的电子照片。考生务必填写正确联系电话和备用电话,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2020年3月2日17:00前未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未报名。
五、资格审查与考察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应聘人员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果出来后,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它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公告于2020年2月22日在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
(四)咨询电话:0377-63310775
监督电话:0377-63310799